关于公布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的通知

2016年11月12日 09:27      点击:[]

各立项单位、课题负责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省社科联组织开展了 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立项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在评审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采用课题专家组通讯匿名评审和会议匿名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评审结果经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审定后,经过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2016 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共立项 250 项,其中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14 项(重大课题 4 项,重点课题 10 项);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 130 项(经费资助 100 项,经费自筹 30 项);山东社科论坛专项课题 20 项,社会科学工作专项调研课题 5 项,市社科联调研报告专项课题 9 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 30 项(经费资助 20 项,经费自筹 10 项),工会工作和劳动关系专项课题 5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 37 项(经费资助 27 项,经费自筹 10 项)。现公布如下: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中,重大课题每项资助 10 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 2 万元;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经费资助类,每项资助5000 元;山东社科论坛专项课题、社会科学工作专项调研课题、市社科联调研报告专项课题,每项资助 2000 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工会工作和劳动关系专项课题、基础教育专项课题中的经费资助类课题,每项资助 1 万元。

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课题管理要求,填写《2016 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应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按照不低于 1﹕1 比例予以经费配套。立项自筹类课题经费自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予以不低于5000 元经费支持。课题完成时间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公室将对立项课题进行统一鉴定评审,鉴定合格者予以统一结项。

《2016 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协议书》请在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下载填写(签字盖章),一式 4 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于 11 月 16 日前报送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 46 号省社科联社团管理部

邮 编: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866 271

电子邮箱:stglb@vip.163.com

附件1:立项通知及立项名单

附件2:经费资助类课题协议书

附件3:经费自筹类课题协议书edit/uploadfile/201611/2016-11-8-17-14-47.zip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 年 11 月 7 日

上一条: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师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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